各学院:
为及时促进学术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建立科教融合的育人机制,使学生进一步享受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科研创新能力,给予学生更多参与科研的机会,推进科研反哺教学的深度与广度。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意见》,现将2018年研究性学习课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
二、申报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开设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名称、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考核评价办法等)和开课条件保障(包括师资团队、实验条件等),申请人所在学院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开课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8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本学院研究性学习课程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将本学院教师所有的申报材料及《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开设申请汇总表》(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报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方老师,邮箱fhh@zcmu.edu.cn,联系电话86613523。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意见.doc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