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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医类教指委“十三五”中医学类专业校本(自编)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1日 11:2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校本(自编)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医教指委〔20163号),为推动各院校根据行业发展需求与自身特色发展合理设置课程与整合课程,鼓励根据课程改革进行配套校本教材的建设,充分发挥教材在中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提高中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中医类教指委启动“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校本(自编)教材申报工作,并将从各校推荐的教材中择优推荐为行业规划教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民族医学专业所涉及课程的教材,已列在行业规划教材目录内的教材不在申报范围内;

2. 符合条件的,已经出版的各类创新教材,已经出版或尚未出版的校本教材均可以申报。

二、申报原则

1.内容先进,具有一定创新性,能够满足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改革所需要学科交叉课程与整合课程的教材、配套教材(含实验、实训教材);

2.能够反映学校学科优势、科研成果和办学特色的教材;

3.社会急需或适用性强的有利于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教材。

三、申报要求及材料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填写《“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校本(自编)教材推荐申报表》和《“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校本(自编)教材汇总表》(见附件),将纸质版一式2份集中于429日当天1600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电子版4月29日之前发送到1079930632@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

联系人:罗苏秦,电话:18267191253,地点:23655室。

 

附件:1.“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校本(自编)教材推荐申报表

2. “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校本(自编)教材汇总表(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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