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 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我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拟启动“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 第二批的申报暨主编、副主编、编委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 第一批目录(见附件 1)以外,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 2)的教材,均可申报。
二、遴选条件
在全国各高等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高等院校内讲授相关专业(如中药资源与开发、康复治疗学、卫生事业管理等)的课程,鼓励整合性、创新性的课程,符合遴选条件(见附件 3)的一线教师,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请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主编、副主编、编委申报表(见附件 4) 。
2.每位申报者需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纸质版。申报主编者需提供纸质申报表一式 7 份,申报副主编、编委者提供纸质申报表 2份,同时将配套的电子文档和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邮件至 563381053@qq.com (申报表的文件名命名原则为“教材名称+申报职务+姓名” ,如“ 《大学语文》主编李红” )。
3.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1 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科
严春红 86613728
附件:1.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第一批目录
2.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第二批申报条件
3.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遴选条件
4.
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申报表
5.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院校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