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新闻网 | 学校主站
教务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建设 | 教务管理 | 实践教学 | 教学质量管理 | 资源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4日 15:2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 各学院:

    为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考试

    1.医类各专业在毕业资格审查前完成毕业考试(含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

    2. 毕业实习结束前,请学生检查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各科成绩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补齐。实习组长负责收齐自己小组成员的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无小组组长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带回学校交所在学院教务员。各学院做好学生各项考核成绩记录及资料的收集保存工作。

    3. 学生离开实习单位前,应搞好寝室环境卫生,并做好与带教老师及医院科教科(或护理部)老师的谢别工作。

    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1. 各学院要按照《浙江中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浙中院发〔200439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中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2. 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由指导老师严格把关,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具备答辩资格后方可进行答辩。论文在答辩前需经过论文查重检测,论文正文查重率低于30%(含30%),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3. 学院制定有专门的学术论文替代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学生可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凭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手册中除正文外的其他相关环节材料免除毕业论文答辩。

    4. 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请做好每一位毕业生的答辩通知工作,及返校答辩学生的安置工作,在520日前完成全部论文答辩工作。

    5. 答辩前,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制定答辩安排计划,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及地点。各答辩委员会必须认真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任务,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6. 答辩安排情况及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便于有关教学管理部门监督。

    7. 答辩程序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必须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及程序》文件进行。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老师成绩、评阅老师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按一定比例组成。各学院成绩登记必须使用学校统一格式的成绩表。

    8.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资料由各学院装订并保存,保存期为45年,以备教学评估之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在630日完成装订存档工作。

    9.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做好有关资料保存工作,将学院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抽查备查。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