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本科生以排序第一发明人、“浙江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国家发明创造(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需使用学校印章及法人证书复印件的情况,现做如下说明。
一、提供材料
1. 申报专利主要支撑材料(含说明、设计图等)。因涉及知识产权,仅供审核用,教务处不留存。
2. 如委托代理公司办理,需提供相关填写完整信息的委托书。
3. 如发明人为团队的,需提供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及人员排序说明,并经所有成员签字。
二、办事流程
请申请学生本人持相关纸质材料至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理。
联系人:李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86613733、86633046
办公地点:滨文校区23-651、2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