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6〕6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有关要求进行,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2.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由指导老师严格把关,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具备答辩资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3.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请做好每一位毕业生的答辩通知工作,及返校答辩学生的安置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答辩。
4. 答辩前,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制定答辩安排计划,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及地点。各答辩委员会必须认真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任务,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5. 答辩安排情况及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便于有关教学管理部门监督。
6. 答辩程序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必须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进行。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老师成绩、评阅老师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按一定比例组成。各学院成绩登记必须使用学校统一格式的成绩表(英语专业评分组成可适当调整)。
7.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资料由各学院装订并保存,保存期为4年,以备教学评估之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在6月30日完成装订存档工作。
8.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做好有关资料保存工作,将学院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抽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