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师生:
教师休息室是供教师课间休息、授课教学准备等而设置的专用场所。主要供教师课间休息、教学准备等需求使用,原则上不得将其用于会议、授课等其他用途。学生及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该场所开展相关活动。近期将根据《教师休息室管理办法》对两校区教师休息室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师生务必在4月17日前,将存放于教师休息室内的个人物品全部清理,自行带走。
二、4月17日以后,物业服务人员将于每日17:00对教师休息室进行卫生保洁打扫,对室内遗留的非公共物品统一处置。
教务处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