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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5-2016年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8:1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为加强我校临床教学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表彰在临床教学中辛勤工作并作出贡献的带教教师(含管理干部),经研究,决定在各临床教学基地开展2015-2016年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含管理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9月至20169月承担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暑期临床见习、集中见习等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学基地(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

二、评选条件

1.承担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临床带教或教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带教老师或管理干部;

2.热爱医学教育事业,重视临床带教工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

3.临床带教老师需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诊治技能,临床带教经验丰富,认真履行带教职责,注重医德医风培养,能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带教效果良好;

4.教学管理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认真执行、落实学校及医院各项教学文件、制度,合理安排并监督各项教学任务,完整保存各项教学资料,对实习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遴选程序

1.个人自荐和教学基地推荐相结合。

2.个人申报。申报教师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含管理干部)推荐表》。

3.教学基地审核。各单位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按照规定名额填写推荐表并上报学校。

4.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发文表彰,授予“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2016年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含管理干部)”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基地于20161115日前将本单位各申报教师的《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含管理干部)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稿1份(均需盖章)寄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顺丰或邮政快递),并将电子稿发送至532237044@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科(310053),联系人:丁玮玮、李洪涛,联系电话:0571-8661373315906462271。逾期未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

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推荐名额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基地承担临床带教工作量确定。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含管理干部)推荐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优秀带教老师(含管理干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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