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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教学医院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15:3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 各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183号),要求各医院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认证标准”对医院教学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学校根据自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并将认证结果进行通报。

    各教学医院根据认证标准说明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认证自评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纸稿各2份,于2015428日前提交学校。相关附件材料可到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或“浙江中医药大学实习基地QQ群(133539814)下载。

    联系人:李洪涛;电话:0571-96613733;邮箱:345277008@qq.com

    地址:(310053)杭州市滨江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365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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