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医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提高各教学基地的临床带教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学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中,建设一批示范性临床教学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的
临床教学基地应树立以学生为本,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于一体的教育理念和以临床综合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观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综合素养的临床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临床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带教师资队伍,建设科室齐全、医疗设备先进、管理规范、氛围良好的临床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临床带教与教学管理水平,为我校临床教学基地带教建设提供示范效应,提高我校医学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
二、 遴选原则
示范性临床教学基地应承担多专业学生见习、实习带教或理论教学的教学基地,具有较强的医疗业务水平和临床教学水平,在临床带教过程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临床教学基地提出申请,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授予“浙江中医药大学示范性临床教学基地”,并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推广工作。
四、申报要求
各临床教学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示范性临床教学基地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纸稿各2份,于2015年5月15日前提交学校。相关附件材料可到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或“浙江中医药大学实习基地QQ群(133539814)下载。
联系人:李洪涛;电话:0571-96613733;
邮箱:345277008@qq.com;
地址:(310053)杭州市滨江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365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