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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毕业实习及暑期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5:2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5级中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2016级康复治疗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将于6-7月开始毕业实习,2016级中医学七年制、中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2017级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专业将于7月开始暑期见习。为规范实习见习教学工作管理规范,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生活学习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习见习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实习单位的接收情况,合理分配名额,做好学生安排工作。

2.毕业实习:医类专业原则上每个实习单位不少于5人,并设小组长1-2名;杭州地区以外的实习单位需提供住宿。

3.暑期见习:学生回原籍地所在市县见习,见习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二、其他

1.请各学院制定岗前培训实施方案,于4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便于有关教学管理部门监督。

2. 实习安排名单汇总后于510日前将实习安排汇总表、实习组长联系方式汇总电子版及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情况登记本、毕业实习考核表等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 暑期见习安排名单汇总后于612日前将安排汇总表、见习组长联系方式汇总电子版及见习手册等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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