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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毕业实习期间有关考研请假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1:0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实习医院:

为同时满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运行与学生争取高层次学习深造机会需求,现对浙江中医药大学医类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期间考研请假有关事项做如下要求:

1.允许申请考研假时间段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结束日(含)前2个月,即1026日—1228日。考研请假时间不超过6周,具体请假时长以所在实习医院科教科(处、部)实际准假时间为准。

2. 拟请考研假的学生办理请假手续时间为1019-28日,须持确认后的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等证明材料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毕业实习期间考研请假单》,到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学院于114日前集中将《考研学生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最后由教务处统一将确认后的请假学生名单通知各实习单位。

3.考研学生应于考研结束后两天内返回实习单位办理销假手续。未按时回实习单位销假的做旷课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的同学不再安排补实习,超过2周的同学要补假期超过2周的相应时间实习,如请假6周者需在原计划实习时间结束后顺延补4周。

4.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考研假期间原则上在原实习单位就地复习备考,各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协同做好此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如学生确需离开实习单位或学校,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同意,到实习单位及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

 5. 学生在考研假期间要注意自身安全,合理处理好学习和休息的关系,并加强自律意识,严禁做出损坏学校名誉、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严禁利用考研假从事其他活动。对请考研假而未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全部课程的学生,一经发现,请考研假时间按旷课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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