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我校2011级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口腔医学,2012级康复治疗学、听力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草药栽培与鉴定,2014级药学专升本等专业毕业生在各教学医院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广大带教老师的辛勤指导下,即将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为此,我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现将毕业实习结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转告我校相关实习学生。
1、2012级康复治疗学专业毕业实习于2016年4月30日结束,2011级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2012级护理学专业毕业实习于2016年5月6日结束, 2012级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草药栽培与鉴定、2014级药学专升本专业毕业实习于2016年5月20日结束,2011级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实习于2016年5月23日结束,2012级听力学专业毕业实习于2016年5月28日结束。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返校,部分因故未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必须继续补足实习时间完成实习任务。
2、毕业实习结束前,请科教科(医教科)老师认真检查一下学生成绩考核表,各科成绩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补上。并请将有关材料装入信封,封口后交实习组长。
3、实习组长负责收齐小组成员的毕业实习情况登记本和医院交给的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在2016年5月30日前带回学校交所在学院教务员。
4、离开实习单位之前,各实习组长负责组织全体同学办好离院手续,并注意搞好寝室和环境卫生,以及与医院带教老师的谢别工作。
5、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生返校后须入住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并交纳住宿费。关于宿舍搬迁安排的具体事项学工部将另行通知相关学院,请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