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级中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2015级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将于6-7月开始毕业实习,2015级中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016级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专业将于7月开始暑期见习。为规范实习见习教学工作管理规范,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生活学习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习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实习单位的接收情况,合理分配名额,做好学生安排工作。
2.毕业实习:医类专业原则上每个实习单位不少于5人,并设小组长1-2名;杭州地区以外的实习单位需提供住宿。
3.暑期见习:学生回原籍地所在市县见习,见习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二、其他
1.请各学院制定实习安排、岗前培训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便于有关教学管理部门监督。
2. 实习安排名单汇总后于5月11日前将实习安排汇总表、实习组长联系方式汇总电子版及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情况登记本、毕业实习考核表等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