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新闻网 | 学校主站
教务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建设 | 教务管理 | 实践教学 | 质量管理 | 资源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实践教学 > 实习见习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专业劳动和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7:4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请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安排落实2023年暑期专业劳动和专业实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各学院75日前完成相关实践教学大纲与考核表(或实践手册)等材料的编印工作,并将有关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交实践教学科存档。

2.联系实践单位,做好安排落实工作,有关安排721日前上报;  

3.做好劳动实践和专业实践的动员及有关安全、纪律、疫情防控等的教育工作;

4.做好实践成绩登记及相关材料的保存工作。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