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研室等有关授课单位:
为有序、平稳、合理地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排课工作,现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排课工作,并遵照执行。
一、排课原则
1.遵循教学规律原则。排课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做到每周、每天的课程安排基本均衡,有实验课的课程需兼顾理论和实验教学内容的合理衔接。
2.遵循公共课程优先原则。结合公共课程排课实际情况,排课遵循全校性通识必修选老师课程优先-平行开设选老师课程优先-多专业开设课程优先排课原则。
3.遵循资源紧缺优先原则。排课遵循师资紧张课程、实验室资源紧缺课程优先原则。在教学工作量饱满前提下,优先安排当学期教师人均课时数高的课程;在实验室承担课时量饱满前提下,优先安排实验课室均学时数高的课程。
4.遵循资源共享原则。排课遵循校区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原则,师资充足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同一实验平行开设。
二、排课要求
1.排课时段。根据学校教学作息时间表安排,结合防疫工作需要,滨文校区上午时段采取 “2+3”或“2+2”模式,即1-2节一个单位,3-4或3-5节一个单位;富春校区上午时段采取 1-3节一个单位的模式,第四节原则上不排课;实验、见习、训练、演示课应尽量安排在下午,需考虑首班级和末班级上课时间的均衡性。
2.排课校区。考虑到三校区的地理位置、作息时间等因素,各学院在排课时需避免出现同一位老师同一天在不同校区上课的情况。如出现各校区授课老师上课时间冲突等情况,根据开课课程优先、富春校区优先原则进行调整。
3.排课严禁行为。课表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要有利于教学资源优化配置,必须根据核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时数排课,严禁:(1)随意增减课时;(2)同一课程理论课四节连排;(3)教学周周三下午安排课堂教学;(4)因教师个人因素,早上“1-2”节时段不排课或某天不排课;(5)排课初稿中出现早上“3+2”模式排课(3+2的排课模式只有学生当学期课程任务轻,不影响其他课程合理排课时,在二稿意见征求且满足其余课程排课需求时方可调整);(6)不服从优先排课意见;(7)开课部门之间、老师之间拒绝沟通协商排课时间。
4.合班授课的课程。同一学校、同一校区且课程名称、课程学时、课程性质相同、教学要求一致时,方可安排合班授课。其余情况如需合班,需由开课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三、排课进程
1.第11-12周,落实主讲教师,并录入系统;上交外聘师资计划申请表;公共课、教学资源紧张课程提交排课意见。
2.第12-13周,排初稿,并于5月29日上交各学院专业负责人审核后的排课初稿。学校5月30日公示初稿。
3.第14-15周,排二稿,上交外聘教师审批表与协议书。二稿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于6月6日上交。6月6日公示二稿(公示5天,逾期将不再受理教师调课意见)。
4.第15-16周,课程表录入系统,各学院需在6月14日前将所有课程录入系统。
5.第17周,通识限选、任选课程选课。
6.第17-18周,完成教学日历录入、学院收齐并上交教学日历纸质稿。
各学院需认真细致做好排课工作,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问题及时沟通协商,确保课表编排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教务处马老师,电话86613523(883523)。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