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是学校规范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经下达到各学院,现将下学期“新开课、开新课”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开课、开新课的界定
1.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新开课:
(1)新教师首次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
(2)教师首次独立承担本人未曾讲授过的课程的教学;
(3)被取消某门课的授课资格后再次承担该门课的教学。
2.凡承担学校未曾开设过的课程的教学视为开新课。
二、新开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与基本要求
1.任课资格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务,新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助教工作期满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基本要求
(1)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他中外文参考资料。
(2)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对关键性、代表性章节进行试讲。
3. 经过试讲程序并获得通过。
三、开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与基本要求
1.任课资格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
(2)至少主讲过一门课程,且教学效果优良。
2.基本要求
(1)在拟开课程所属的学科领域做过一定的研究工作,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或发表过相关论文、出版过相关著作;
(2)提出较详细的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出有一定质量的教材或讲义;
(3)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对关键性、代表性章节进行试讲。
四、新开课、开新课的申报程序
1.任课教师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一式二份)、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与本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情况和研究成果目录等。新开课教师还需提交助教工作期的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2.学院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和学校督导组进行试讲考核,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试讲记录表》。
3.教务处上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
4.审核通过后教务处通知相关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正式安排开课。
五、管理与考核
1.学院(部)要为新开课教师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指导。
2.在正式讲授第一节课之前,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必须认真写好所授课程全部内容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
3.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学院(部)和指导老师应热情关心,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为保证开课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开新课或新开课不能超过1门。
5.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在课程教学结束后,应提交书面的教学总结,经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部)领导审阅并签字后由教务科存档备查。
6.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应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分成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不适合搞教学工作)。考核不能通过者暂停开课一学期,作好重新开课准备,重新办理申报开课手续。
7.考核和评价工作由学院负责,写出考核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于11月29日(星期三)之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马艺珈,86613523(883523),148130608@qq.com。
教务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