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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6:3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中大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2017年度在编的从事教学工作,承担我校全日制学历教学的专任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参加课程所在学院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应包含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成人教学、留学生教学等各个方面;考核的指标应覆盖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平台建设、教学研究等内容,尽量做到具体化。教学效果应将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成人教学、留学生教学等一并纳入,综合考量。课堂教学时数,应根据学校的指导意见制定明确的指标要求。

三、考核时间

教学业绩的统计,教学工作量以一个年度内的两个学期为单位,其余工作量统一计算周期为201711-20171231日。

四、考核要求

1. 结合学校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各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12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2.各学院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

3.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并进行比例控制,考核结论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 各类级别严格根据文件规定比例执行。

4. 为了与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接轨,本年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申报者请登录学校教学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网络填报截止时间1215)。网址为http://jxgl.zcmu.edu.cn/,初始用户名、密码均为工号,如已修改密码,仍沿用原来的密码。在填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学院教学秘书。个人申报基础上由学院审核后导出,根据审核数据确定教师个人业绩考核最后得分。

5. 各学院20171231日前完成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审定工作,将考核结果在学院(教学单位)内公示3天。

6. 各学院(教学单位)于201815日下班前将本单位考核结果(教学业绩考核汇总表纸制表格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教务处审核,电子表格以Excel格式发送到fhh@zcmu.edu.cn

7.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1月初召开评定会议,并将评定结果反馈各学院,由学院反馈给教师个人。同时将评定结果抄送人事处。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与教师职称申报关系密切,务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考核工作,并在规定期间内完成。在考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86613523883523),联系人:教务科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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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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