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授课教师:
为保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通识选修课)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意见征求表公布,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核对公选课教学任务意见征求表中对应条目的相关信息,附件为本学期公选课开课课程信息,需重开课程请添加条目,信息有错误的请改正。必须确保公共选修课任务与必修课任务不冲突。
二、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滨文校区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富春校区周一至周日的白天或晚上。
三、课程原则上从第二周开始上课,十二周结束授课。
四、公共选修课采取网上选课。选课人数在60人及60人以上者予以开班;选课人数不足60人的,一般不予开班。
五、公共选修课实行试听原则,开课第一周试听并进行第三轮补退选。开课第二周对补退选后人数低于60人的课程,取消开课,并进行第四轮补选(第四轮补选只针对停开课程学生,其他学生不能补退选)。
六、请各学院、各授课老师于11月24日(星期四)下班之前将意见征求表以纸质稿和电子稿的形式反馈给教务科,无反馈意见的,将自动按照默认授课时间开课。
联系人:马艺珈,联系电话:86613523,Email:148130608@qq.com
教务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