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正式开始,现对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各学院课程应合理安排好时间,排课时应统筹安排各时段课程。上午采取2+3或2+2模式排课,即1-2节一个单位,3-4或3-5节一个单位,不允许3+2模式排课,尤其要增加1-2节时段的课程。同一课程不能四节连排,实验、见习、训练、演示课应尽量安排在下午。教学周周三下午,一律不安排课堂教学,17、16级学生周五下午及晚上统一安排通识限选课程排课,不能安排其他课程。
二、考虑到两校区的地理位置、作息时间等因素,请尽量避免出现同一位老师同一天在两个校区上课的情况,如出现两校区授课老师上课时间冲突等情况,要服从富春校区优先、公共课优先、合班课优先、师资紧缺课程优先等原则进行调整。
三、课表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要有利于教学资源优化配置。必须根据核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时数排课,不得任意增减。编排课表时,先排公共课,后排专业课;先排合班课,后排单班课;先排多头课(一名教师上多层次课),后排单层次课。需要编排合班授课的课程,课程名称、课程学时、课程性质相同且教学要求一致,方可安排合班授课。
四、根据教学计划课程的设置和两校区教学实验室布局情况,两校区的实验课程安排要遵循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原则。
请各学院认真细致做好排课工作,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问题及时沟通协商,确保课表编排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日程安排表:
第9-10周落实主讲教师,并录入系统;公共课、教学资源紧张课程提交排课意见。
第10-12周,排初稿,12月5日截止,上交初稿。12月6日公示初稿
第12-13周,排二稿,学院教学院长完成对课表二稿的审核,签字同意12月14日交二稿。12月15日公示二稿(公示3天,逾期将不再受理教师调课意见)。
第14周~第15周。课程表录入系统(12月20日前晚上的课录进系统,12月28日所有课程进系统),安排教室(第14周二下午集中交流教室)。12月28日公示三稿。
第14周公选课选课开始
第16-17周完成教学日历录入
第18周学院收齐并上交教学日历纸质稿
下学期开学初公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终稿
教务处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