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正式开始,现对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两校的作息时间:滨文校区为上午5节课,下午4节课,晚上3节课;富春校区为上午4节课,下午5节课,晚上3节课。在课程安排上,根据课间休息时间长短,滨文校区上午仅允许2+3或2+2模式排课,富春校区上午以2+2模式排课,实验、见习、训练、演示课应尽量安排在下午。教学周周三下午,一律不安排课堂教学。
二、考虑到两校区的地理位置、作息时间等因素,请尽量避免出现同一位老师同一天在两个校区上课的情况,如出现两校区授课老师上课时间冲突等情况,要服从富春校区优先、公共课优先、合班课优先、师资紧缺课程优先等原则进行调整。
三、课表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要有利于教学资源优化配置。必须根据核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时数排课,不得任意增减。编排课表时,先排公共课,后排专业课;先排合班课,后排单班课;先排多头课(一名教师上多层次课),后排独头课。需要编排合班授课的课程,课程名称、课程学时、课程性质相同且教学要求一致,方可安排合班授课。
四、根据教学计划课程的设置和两校区教学实验室布局情况,两校区的实验课程安排要遵循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原则。
请各学院认真细致做好排课工作,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问题及时沟通协商,确保课表编排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日程安排表:
第6-10周落实主讲教师,征订教材,并录入系统;公共课、教学资源紧张课程提交排课意见。
第11-12周,排初稿,12月7日截止,上交初稿。12月7日公示初稿,12月10日下午集中协调冲突课程。
第13-14周,排二稿,12月16日截止,交二稿。12月16日公示二稿(公示3天,逾期将不再受理教师调课意见)。
第14周~第16周,校对课表,课程表录入系统(12月23日前晚上的课全部录进系统),安排教室(第14周三下午、周五下午集中交流教室)。12月31日公示三稿。
第15周公选课选课开始
第17-19周完成教学日历录入
第19周公布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终稿
教务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