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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本科教学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5:4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为平稳、有序、合理地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排课工作,现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排课工作,确保排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一、排课原则

1.遵循教学规律原则。排课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做到每周、每天的课程安排基本均衡,有实验课的课程需兼顾理论和实验教学内容的合理衔接。

2.遵循公共课程优先原则。结合公共课程排课实际情况,排课遵循全校性通识必修选老师课程优先-平行开设选老师课程优先-多专业开设课程优先排课原则。

3.遵循资源紧缺优先原则。排课遵循师资紧张课程、实验室资源紧缺课程优先原则。在教学工作量饱满前提下,优先安排当学期教师人均课时数高的课程;在实验室承担课时量饱满前提下,优先安排实验课室均学时数高的课程。

4.遵循资源共享原则。排课遵循校区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原则,师资充足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平行开设。

二、排课要求

1.教学周次表。由于校历尚未最终确定,请各学院按照附件中的周次表(草案)进行排课,其中2024919日至202517日为教学周排课起止时间,后期根据学校最终公布的校历进行调整。

2.排课时段。根据学校教学作息时间表安排,滨文校区及南校区可排节次为 “1-2”、“3-4”、“3-5”、“6-7”“6-8”、“8-9”;富春校区可排节次为“1-2”、“1-3”“3-4”、“6-7”“6-8”、“8-9”。其中滨文校区上午第5节次、富春校区上午第4节次排课率不超过50%。晚上课时根据教学作息时间表安排;周三下午原则上不安排课堂教学;周六、周日除辅修和重修课程外,原则上不排课。

3.校选课成排课。为方便学生进行集中选课,通识选修课、八门艺术课、四史课程等校选课程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者周五下午。

4.实践类课程排课。实验、见习、训练、演示课应尽量安排在下午,需考虑首班级和末班级上课时间的均衡性,除个别实验课以外,原则上不安排4节及以上连排。

5.排课校区。考虑到三校区的地理位置、作息时间等因素,各学院在排课时需避免同一位老师同一天在富春和滨文校区上课的情况,避免同一位老师或学生同一个半天在滨文校区和滨文南校区上课的情况。如出现各校区授课老师上课时间冲突等情况,根据开课课程优先、富春校区优先原则进行调整。

6.排课严禁行为。课表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要有利于教学资源优化配置,必须根据核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时数排课,不得出现以下不合理排课情况:

1)随意增减课时,课时数未按照培养方案落实。

2)同一班级、同一课程理论课四节连排。

3)正常教学周周三下午安排课堂教学。

4)因教师个人因素,早上“1-2”节时段不排课或某天不排课。

5)未经申请,将两个教学任务排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造成事实的合班上课。

6)不服从优先排课意见;

7)开课部门之间、老师之间拒绝沟通协商排课时间。

6.合班授课的课程。同一学校、同一校区且课程名称、课程学时、课程性质相同、教学要求一致时,在教学规模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合班授课,需在任务落实过程中体现。其余情况如需合班,需由开课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三、排课进度

1.排初稿。于514日向教务科提交各学院专业负责人审核后的排课初稿,进行初稿公示。

2.排二稿。于521日向教务处提交由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的排课二稿,进行二稿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教师调课意见)。

4.各学院需在527日前将所有课程录入系统。

5.15-16周,通识限选、任选课程选课。

6.16-17周,完成教学日历录入,纸质稿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认真细致做好排课工作,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开课学院或教务处沟通协商,确保课表编排工作顺利进行。联系人,教务处王老师,电话8660315388415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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