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部、体育部、图书馆、实验动物中心等各有关授课单位: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是学校规范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经下达,现将“新开课、开新课”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新开课、开新课的界定
1.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新开课:
(1) 新教师首次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
(2) 教师首次承担本人未曾讲授过的课程的教学。
(3) 被取消某门课的授课资格后再次承担该门课的教学。
2. 凡承担学校未曾开设过的课程的教学视为开新课。
二、 新开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与基本要求
1. 任课资格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获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新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 助教工作期满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 基本要求
(1) 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他中外文参考资料。
(2) 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对关键性、代表性章节进行试讲。
(3) 由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试讲,作出相应的评语,经评定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 开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与基本要求
1. 任课资格
(1)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
(2)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或进修过同类课程;
2. 基本要求
(1) 在拟开课程所属的学科领域做过一定的研究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基础,达到该学科应有的知识水平和教学水平。
(2) 提出较详细的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出有一定质量的教材或讲义;
(3) 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对关键性、代表性章节进行试讲。
四、 新开课、开新课的申报程序
1. 任课教师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与本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情况等。新开课教师还需提交助教工作期的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2. 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试讲。
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教师资质。
4. 教务处上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
5. 审核通过后教务处通知相关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正式安排开课。
五、 管理与考核
1. 学院(部)要为新开课教师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指导。
2. 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学院(部)和指导老师应热情关心,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3. 为保证开课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开新课或新开课不能超过1门。
4.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在课程教学结束后,应提交书面的教学总结,经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部)领导审阅并签字后由学院存档备查。
5. 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应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不合承担教学工作)。未通过考核者暂停开课一学期,作好重新开课准备,重新办理申报开课手续。
6. 考核和评价工作由学院负责,出具考核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于11月8日(星期三)之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王老师,86603153(884153)。
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