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大发[2007]20号)有关规定,经教务处和计财处协商,现将有关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时间:
2019年6月4日15:00---2019年6月10日 15:00
二、缴纳标准:
收费标准:本部:75元/学分;滨江学院:150元/学分。
三、缴纳方式
缴费通过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具体流程详见附件:缴费平台及支付宝生活号缴费使用指导手册。
四、缴费票据发放
已缴费的学生,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打印“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发放给学生本人。
五、其他事项
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不再予以注册;交纳辅修学费成功后可以退选但不进行退费。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1:2019年报名辅修学生名单.xls
附件2:缴费平台及支付宝生活号缴费使用指导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