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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学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6:5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学申请初步受理意见予以公布,请学生仔细核对本人报名的重学课程信息及重学学期,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科联系,电话86613523。

课程重学费用缴纳具体事项如下:

一、缴纳时间:

2019年4月18日17:00---2019年4月24日23:59:59

二、缴纳标准: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09〕93号)文件精神,重新学习的学分学费按照所修课程规定学分学费标准的70%收取,具体标准为校本部每生每学分52.50元,滨江学院每生每学分105.00元。

三、缴纳方式 

缴费通过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具体流程详见附件:缴费平台及支付宝生活号缴费使用指导手册。

四、缴费票据发放

已缴费的在校生,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打印“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发放给学生本人。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学缴费名单.xlsx

   附件2:缴费平台及支付宝生活号缴费使用指导手册.doc



                  教务科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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