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各学院:
根据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因残疾或健康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须在开学后1周内(特殊情况除外)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后,报体育部备案,可转修保健体育课。请各学院在3月1日(周五)下班前将《保健体育转修申请表》汇总后以附件汇总表格式上报教务科孙老师,2215269881@qq.com。
附件:保健体育转修申请表(本部)
保健体育转修申请表(滨江学院)
体育保健汇总表(样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1日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