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学申请初步受理意见予以公布,请学生仔细核对本人报名的重学课程信息及重学学期,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科联系,电话86613523。
课程重学费用缴纳具体事项如下:
一、缴纳时间:
2018年11月5日17:00---2018年11月8日23:59:59
二、缴纳标准: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09〕93号)文件精神,重新学习的学分学费按照所修课程规定学分学费标准的70%收取,具体标准为校本部每生每学分52.50元,滨江学院每生每学分105.00元。
三、缴纳方式
通过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具体流程详见附件:缴费平台及支付宝生活号缴费使用指导手册。
四、缴费票据发放
已缴费的在校生,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打印“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发放给学生本人。
附件1:0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学缴费名单.xls
附件2:缴费平台及支付宝生活号缴费使用指导手册.doc
教务科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