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新闻网 | 学校主站
教务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建设 | 教务管理 | 实践教学 | 教学质量管理 | 资源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管理 > 选课管理 > 正文

关于2023级医学类专业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6:3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和学校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有效组织开展好学校新医科教学改革,现将2023级医学类专业学生报名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3级普通全日制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已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且学有余力者,可以申请修读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

二、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教学目标

“新医科”建设目标是探索全球工业革命4.0和生命科学3.0背景下的医学教育模式,实现医学从“生物医学科学为主要支撑的医学模式”向以“医文、医工、医理、医X交叉学科为主要支撑的医学模式”的新医科的转变,培养能够适应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革命,能够运用交叉学科知识解决医学领域前沿问题的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

三、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教学方案

1.在医学类专业中开设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健康服务与管理、预防医学与食品卫生营养学、生物科学等课程群模块,医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修读。

2.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分位X1、X2、X3三个子模块。X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课程群模块和X3专业课程模块为必选模块;X2(预防医学与食品卫生营养学课程群模块、健康服务与管理课程群模块、生物科学课程群模块)三个模块任意选修一个模块。X2三个模块选课人数不足15人,不予开课,进行补选。医学类学生修满20学分获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证书。

3.为了不影响主修课程,新医科辅修课程将安排在晚上、周末或假期进行。

4.培养计划表

                         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培养计划表

X1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课程群模块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实践

学分

年级

学期

备注

G108126

Python程序设计B

34

24

10

2

3


G108181

数据库基础

34

18

16

2

3


G108225

网络爬虫与数据收集

34

18

16

2

4


G108226

数据可视化B

34

18

16

2

5


G308119

医学大数据项目综合实践

34

0

34

1

6


合计(5门)




9




X2 预防医学与食品卫生营养学课程群模块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实践

学分

年级

学期

备注

G133014

数字健康

34

34

0

2

5


G106205

食品安全学B

51

39

12

3

5


G133046

疫苗与免疫B

17

17

0

1

6


G333047

预防医学项目综合实践

34

0

34

1

6


合计(4门)




7




X2 健康服务与管理课程群模块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实践

学分

年级

学期

备注

G110063

健康管理学

34

28

6

2

3


G110071

健康心理学

34

24

10

2

4


G110065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A

34

24

10

2

4


G310255

健康服务与管理项目综合实践

34

0

34

1

6


合计(4门)




7




X2 生物科学课程群模块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实践

学分

年级

学期

备注

G109057

医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

17

17

0

1

3


G109035

科研仪器学

34

34

0

2

4


G109099

微生物与人类健康

17

17

0

1

5


G109105

医学实验科学

51

16

35

3

6


合计(4门)




7




X3 专业课程模块(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注:分为X1X2X3三个子模块,X19学分,X27学分,X34学分。其中X1X3为必修模块,X2三个模块任意选修一个模块,修满20学分获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证书。

四、报名条件

所有申请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品行端正,无处分记录。

2.按计划修读主修专业过程中,主修专业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重修合格)。

3.本次报名为预报名,最终名单将根据2023-2024学年2个学期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2.0的原则进行遴选,不符合绩点要求的不予录取。

4.学生在校期间限修一个课程模块。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辅修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的学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申请表,在4月23日15点前交到学院教务员,由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表汇总表在4月25日15点前交到23630教务科王老师

六、其它

1.报名新医科辅修课程模块后,可试读一学期,在试读期末(即第三学期新医科辅修课程期末考试前)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退出新医科课程学习。试读期结束后,原则上不予退出新医科课程学习。

2.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科王老师86603153(分机884153)。



教务处    

2024年4月18日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