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新闻网 | 学校主站
教务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建设 | 教务管理 | 实践教学 | 教学质量管理 | 资源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正文

考 试 快 讯(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1:3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0级中药学专业应佳家(202012210404017)202215日上午于富春校区D301教室进行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考试时,违反考场规则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未按规定上交,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学校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02215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