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部、体育部、图书馆、实验动物中心等各有关授课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第1~17周为教学周,第18周为期末考试周。为规范考试管理,合理安排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现向各学院以及有关授课单位征求考试安排意见。请各学院及有关授课单位根据《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详见附件)提供的本学期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仔细核对,并将有关意见、要求说明清楚。
一、考试时间安排
通识任选课、限定选修课(除基础医学院和药学院开设公共课程外)、《形势与政策》、《体育》、《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本学期第12周(含12周)之前结束教学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安排提前考试。在第12~16周结束的必修课程由课程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提出建议安排时间,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确定考试安排时间( “期末考试”或“提前考试”)。第17周结束的必修课程原则安排期末考试周考试。
请各学院分别在表中“考试时间1”栏标注“期末考试”或“提前考试”。
提前考试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提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周三下午或周六周日,其余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考试。
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二、考试场地安排
考试场地主要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
期末考试场地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申请期末考试的课程对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者请在“考试场地”栏内注明(如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
提前考试的课程,由授课教学基层组织确定好考试时间后教务管理系统上预约考试教室或向教务处教务科(富春校区向富春校区教学办)申请安排考试场地。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主要有开卷考、闭卷考等,考试方式要与大纲一致。请在“考试方式”栏内注明。
其他要求请在“其他”栏内注明。
四、工作要求
请各授课单位注意核对教学任务,表中教学任务与实际开设课程有出入者请及时与教务科86613523联系。
请各授课单位于第5教学周周一(3月25日)下班之前将考试有关意见反馈给教务科(E-mail: 2215269881@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xls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