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新闻网 | 学校主站
教务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建设 | 教务管理 | 实践教学 | 教学质量管理 | 资源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2016(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23:2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工部、体育部、图书馆、实验动物中心等各有关授课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1~17周为教学周,18~19周(2016111日至122日)为复习考试周,为了能够合理安排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务科特向各学院以及有关授课单位征求考试安排意见,作为期末考试安排的重要参考,《2015-2016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请见附件,表中已经提供了本学期按计划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请各学院以及有关授课单位仔细核对,并将有关意见、要求说明清楚:

1、《形势与政策》、《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思政类课程以及公共选修课程建议安排提前考试,在本学期第12教学周周五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可以申请提前考试。其余课程原则上参加18~19教学周的期末考试(如有个别12周以后结束的课程确实需要提前考试的,请填写《课程提前考试申请表》向教务处单独申请)。请各学院分别在表中“考试时间1”栏注明“期末考试”或“提前考试”。一般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如考试时间非120分钟的请务必在“考试时间2”栏中注明具体考试时间。

在滨文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决定好考试时间后向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安排考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试卷格式参照教务处提供的范本制作,试卷(AB卷)命制完成打印成稿后,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表》于考试前十天派专人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抽卷。

在富春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课程所在学院决定好考试时间后先向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再向富春校区教学办申请安排考试场地。试卷格式参照教务处提供的范本制作,试卷(AB卷)命制完成打印成稿后,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表》于考试前十天派专人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抽卷,在富春校区誊印场地落实前,现均在滨文校区誊印,由监考老师自行带往富春校区。

2、考试场地主要有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对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者请在“考试场地1”栏内注明(如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如要求采用普通考场或者复式考场,请在“考试场地2”栏内注明“普通考场”或“复式考场”。

3、考试形式主要有开卷考、闭卷考等,请在“考试形式”栏内注明,注意开卷考试课程不能采用复式考场。采用开卷考试形式的课程须事先申报,并附上详细的考试说明,经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采用。

4、其他要求请在“其他”栏内注明。

5请各单位注意核对教学任务,表中教学任务与实际开设课程有出入者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请各学院于第8教学周周四(115日)下班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教务科(E-mail:fhh@zc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5-20162)期末考试意见征求通知发布.zip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