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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14: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工部、体育部、图书馆、实验动物中心等各有关授课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1~17周为教学周,18周为期末考试周。为了能够合理安排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务科特向各学院以及有关授课单位征求考试安排意见,作为期末考试安排的重要参考,《2016-2017(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请见附件,表中已经提供了本学期按计划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请各学院以及有关授课单位仔细核对,并将有关意见、要求说明清楚:

1、《形势与政策》、《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及本学期第12教学周(含12教学周)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原则上安排提前考试。在第13教学周至第15教学周周五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可以申请提前考试。第15教学周周五之后结束的课程原则上参加18周的期末考试(如有个别专业大部分课程在15周之前结束的,教务处将根据学院反馈意见进行适当调整)。请各学院分别在表中“考试时间1”栏注明“期末考试”或“提前考试”。一般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如考试时间非120分钟的请务必在“考试时间2”栏中注明具体考试时间。

在滨文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决定好考试时间后向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安排考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试卷格式参照教务处提供的范本制作,试卷(A、B卷)命制完成打印成稿后,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表》于考试前十天派专人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抽卷。

在富春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课程所在学院决定好考试时间后先向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再向富春校区教学办申请安排考试场地。试卷格式参照教务处提供的范本制作,试卷(A、B卷)命制完成打印成稿后,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表》于考试前十天派专人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抽卷,在富春校区誊印场地落实前,现均在滨文校区誊印,由监考老师自行带往富春校区。

2、考试场地主要有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对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者请在“考试场地1”栏内注明(如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如要求采用普通考场或者复式考场,请在“考试场地2”栏内注明“普通考场”或“复式考场”。

本次期末考试滨文和富春两校区的教室考位表仍采用单双列的形式,单双列中间隔一列。教室进门靠走廊的座位为第一列(17、18、2号楼塔楼教室座位以人面向黑板右手边为第一列),第一列边上空一列后为第二列,第二列边上空一列后为第三列,“★”符号代表考试座位为第一、三、五等单数列,“△”符号代表考试座位为第二、四、六等双数列,“★”“△”列左右隔一个座位。具体详见《滨文校区教室考位数(2016年4月版)》和《富春校区教室考位数(2016年4月版)》。

3、考试形式主要有开卷考、闭卷考等,请在“考试形式”栏内注明,注意开卷考试课程不能采用复式考场。采用开卷考试形式的课程须事先申报,并附上详细的考试说明,经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采用。

4、其他要求请在“其他”栏内注明。

5、请各单位注意核对教学任务,表中教学任务与实际开设课程有出入者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请各学院于第9教学周周二(11月8日)下班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教务科(E-mail:fhh@zc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6-2017(1)期末考试意见征求通知发布.rar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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