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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医学类及相关专业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考试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0:5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生:

根据教学安排,医学类及相关专业2026届本科毕业生在本科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安排毕业考试,现将有关毕业考试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中医学(本硕连读)、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护理学()、助产学专业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分工

根据专业归属,由牵头学院组织、学生所在学院落实各专业毕业考试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学院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学(本硕连读)、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

第四临床医学院:儿科学。

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口腔医学()

护理学院:护理学、护理学()、助产学专业。

说明:临床医学专业由第二临床医学院牵头组织。

三、考试要求

根据毕业考试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特点,制定相应的监考措施。

各教学基地将在各学院方案的基础上,制定集中毕业考试方案。

教学基地、学院根据考生情况合理安排考场,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80人及以上考生的考场至少安排3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由各教学基地负责选定。

监考人员应考前2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书写黑板板书,张贴考生名单等。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布考试规则和考试纪律,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务必全程在考场,注意学生的考试状态,如有问题及时和学院巡考老师联系。

四、其他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相关学院、考试中心韩老师、实践教学科丁老师。

专业

联系人

座机电话

中医学(本硕连读)、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金老师

86610953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江老师

85260649

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

钱老师

86633137

儿科学

吕老师

86633395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

过老师

86633340

护理学、护理学()、助产学

张老师

86633330

教务处(考试中心)

韩老师

86617039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丁老师

8661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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