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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学类及相关专业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5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医学类及相关专业2025届本科毕业生在本科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安排毕业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中医学(本硕连读)、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护理学()、助产学专业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分工

根据专业归属,由牵头学院组织、学生所在学院落实各专业毕业考试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学院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学(本硕连读)、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临床医学()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

第四临床医学院:儿科学。

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口腔医学()

护理学院:护理学、护理学()、助产学专业。

说明:临床医学专业由第二临床医学院牵头组织。

三、考试方案报送

毕业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毕业考试应包含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各学院根据任务分工,与各教学基地充分沟通后,制定毕业考试方案(包括考试内容、组织形式、时间地点安排等),于410日前报送考试中心。

四、其他

考试中心联系人韩老师,电话:86617039,邮箱:550359353@qq.com。实践教学科联系人丁老师,电话:8661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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