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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学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将2023年学费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届毕业班学生学费核算

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学生课程实际修读情况,已统计出2024届毕业班学生历年修读必修、选修学分情况重修课程、辅修课程等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内),学院可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管理—选课查询界面下载学生课程修读学分及课程明细。请各学院做好2024届毕业班学生学费核算统计,并组织学生对本人学分修读情况进行确认。

四年制本科学生最低学分学费按160学分计,五年制本科学生最低学分学费按200学分计,其他学制按每学年40学分类推。学生毕业时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在计费学分以内的,按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超出计费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

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均计收学分学费。

在校期间滨转本或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年中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第二学期发生的按前后专业学费的简单算术平均数计收。

二、非毕业班学生学费核算

非毕业班学生学年学费按所在专业的专业学费和40个学分学费两部分预收,待学生毕业前一学年再进行结算。

三、学费统计表上交

学费统计表经学生确认无误后,请学院于20236月30日前按照附件1格式上报2024届毕业生学费核算表,按照附件2格式上报非毕业班学生学费核算表至教务科,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

四、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

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由计财处统一发布通知。缴费成功后计财处将统一开具票据,由学院统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科严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613745。

    附件1:2024届毕业班学生学分学费汇总表

    附件2:非毕业班学生学分学费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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