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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生学分学费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学分学费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收费管理办法,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本项工作,让学生明确收费有关事项。

2.请各学院教务员老师负责核算出2013级以后年级本科学生2015-2016学年实际所修学分以及学分学费(《形势与政策》以及小学期军训、社会实践、劳动等课程不计收学分学费;重新学习、辅修等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并经学生签字确认后于2016年78前按照附件一格式上报教务科,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学生签字确认纸质材料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科备案)

3.做好2017届学生总学分学费核算工作,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限定选修课按实际所选学分收费;必修课按教学计划规定最低毕业学分收费,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按照附件二格式上报。

4.滨江学院转入校本部学生请按校本部收费标准收费,2013级滨转本学生已于201512月退还本部滨江差额预交款。

5. 缴费方式请查看附件三。(具体款项由以下部分组成:12015-2016学年实际应交学分学费、专业学费与开学初预交学费的差额;(22016-2017学年专业学费与年均40学分的学分学费的预交款),交费成功后计财处将统一开具票据,由教务员老师统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各学院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傅斌、方海环;联系电话:86613523883523

附件一:2015-2016学年学分学费汇总表

附件二:2017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汇总表

附件三:学费缴费方式

 

教务处

2016年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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