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6届推免生名额总共为55名,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教务处推荐51名,重点学科定向推荐3名,体育部推荐1名。现将教务处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中大发[2006]60号)有关规定,于2015年9月18日下午5点前将推免生材料上报到教务处教务科。
(一)推荐条件:参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本科专业及计划分配
1.各学院推荐计划见下表:
学院
|
名额
|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5
|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2
|
|
|
药学院
|
9
|
|
|
|
|
护理学院
|
4
|
|
人文社科学院
|
8
|
|
|
生命科学学院
|
5
|
|
|
|
医学技术学院
|
13
|
|
|
口腔医学院
|
3
|
|
合计
|
51
|
|
2.各学院根据本表所列计划在本学院内进行二次分配至各本科专业,二次分配方案必须由学院推荐工作组集体决策,有争议时应采取票决制。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推荐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向全体公办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实施细则》、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
各学院
|
9月11日
|
2
|
成立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
|
各学院
|
9月11日
|
3
|
计算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并告知所有学生,结合加分政策,对学生进行综合评测,并对测评结果进行院内布
|
各学院
|
9月11-12日
|
4
|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送达各学院汇总
|
各学院
|
9月13日
|
5
|
特别推荐情况反馈
|
研究生处、安保处、体育部、团委
|
9月14日
|
6
|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经各学院(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登记表及候选人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
各学院
|
9月15-17日
|
7
|
审核申请材料,向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确定推荐名单
|
教务处
|
9月18日
|
8
|
推荐名单公示
|
教务处
|
9月18—24日
|
9
|
根据公示结果正式确定推荐名单
|
教务处
|
9月25日
|
2.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有关工作。
3.各学院必须将有关信息及文件精神准确、及时传达至所有学生。
4.经学院确认推荐的学生,需向教务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份,填写时不得变动表格格式;
(2)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表一份、学生成绩排名汇总表一份;
(3)所有加分因素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因学术论文加分还需提供专家签名、学院盖章的由学院组织的专家答辩记录;
(4)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需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三封专家亲笔书写并签名的推荐信。
同时学院还需向教务处提供本院推荐人选汇总表。汇总表的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表发至:fubin@zcmu.edu.cn。
推荐材料必须于9月18日下午5点前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傅斌,联系电话:86613523(3523)。
(四)其他
在推荐工作进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