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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辅修专业(双专业)学生学分学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7:2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大发[2007]20)有关规定,经教务处和计财处协商,现将有关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时间:

2018年6417:00---201868 12:00

二、缴纳标准:

收费标准:75/学分。

三、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缴纳方式

1、学生可在浙江省内任何一家工商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2、学生可在浙江省内(除宁波地区)各工商银行网店自助终端完成缴费。

3、办理了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学生可登录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完成自助缴费。

4、办理了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的学生可登录工商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完成自助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四、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生缴纳方式

1、学生可在浙江省内任何一家建设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2、办理了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学生可登录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完成自助缴费。

3、办理了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的学生可登录建设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完成自助缴费。

4、学生可在浙江省内(宁波地区除外)的建行自助查询终端缴费。

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五、缴费情况查询

学生可自行登录校园网http://caiwu.zjtcm.net,输入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结果有出入的,可到计划财务处(23号楼225室)进行核对。

六、缴费票据发放

已缴费的学生,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打印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发放给学生本人。

七、其他事项

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不再予以注册;交纳辅修学费成功后可以退选但不进行退费。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12018辅修学生交费名单.xls

附件202.工商银行各种学费缴纳方式流程图.doc

附件302.建设银行各种学费缴纳方式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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