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转专业学生有一个试读两周的阶段,时间定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8日,试读期间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请各学院通知学生(详见公示附件)到转入专业报到、试读(试读结束后请各有关学院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其他相关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1.
试读:试读期间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具体办理程序为: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新专业所在学院及原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2.
学籍:即日起凭学生证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办理学生证信息更改,教务科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请学院教务员查询正方系统。有关学籍档案请相关学院互相交接。
3.
课程修习
(1)本学期必修课程在学籍异动的同时由教务科统一调整成新专业要求的课程,原专业限选课和公选课全部清空,自行去正方系统补选限选课和公选课,请在3月18日之前完成;
(2)学分认可与补修:原专业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新专业的课程学分,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或者学分差在0.5分之内者),以原成绩记入成绩档案;新专业课程学分要求高于原专业学分要求0.5分以上者,应申请重学(重学人数大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单独开班);原专业获得学分的必修课程,新专业不要求,可认可新专业中的限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程学分;原专业获得学分的限定选修课程,新专业不要求,可认可相应的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新专业要求的课程,在原专业未修习的,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补修。
4.
学费:按照新专业要求执行。
5.
教材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