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中大发[2006]60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我校2017届普通本科专业学生。
二、申请时间:各学院自定(教务处受理截止时间视国家教育部正式文件而定,并将提前告知各学院)。
三、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滨江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前20%,其中体育课程成绩不计入必修课程平均绩点;
5.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80分(含)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通过日语和俄语四级水平测试。英语专业学生必须达到专业英语四级良好;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合格。
四、办理程序
1.各学院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制订本学院推荐办法和细则,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推免生工作动员;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获奖等证明材料;
3.各学院统计学生三年内(四年制)或四年内(五年制)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加分政策,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4.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审核,按照推荐名额(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为准),根据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本学院推荐细则、学生成绩单、证明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汇总资料进行核实,提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具体时间教务处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文件而另行通知。
五、推荐名额: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为准。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傅斌,方海环;联系电话:86613523(3523)
教务处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