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中医大发〔2021〕180 号文件)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在弹性学习年限内申请参加重修,缴纳学分学费。获得学分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位,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逾期不申请或在规定期限仍未达到相应要求者,不再有申请资格。
为保证学生及时取得毕业证书,请各学院根据前期工作布置及时完成本学期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工作,在10月20日前将汇总材料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办事指南
2026年10月13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