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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 暨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8:2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发展,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教”理念,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暨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校内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设计教学,激活课堂,展示自我

二、竞赛组织机构

    教务处、工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举办

三、参赛对象

1. 在校青年教师,45周岁(含)及以下。已在“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前三届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不在本次参赛范围。

2. 竞赛面向全校青年教师,分为高级组(副高及以上职称)和初中级组(中级及以下职称)。鼓励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等专业课程或相关整合课程教师积极参加比赛,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等。相关课程范围见附件45,由于第二届全国中药学类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正式通知尚未下达,可参考首届通知。

四、竞赛方式

    1. 教学设计文案:由参赛选手提供2个单元(以章为单位)完整的教学设计,用于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教学设计文案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1,具体格式可自定或参见模版附件2

    2. 教学演示:入围的参赛选手通过现场抽签,从提交的2个单元的教学设计中确定1个单元,自主选择10分钟的内容进行现场教学演示, 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3

3. 现场阐述:在教学演示活动结束后,参赛选手现场抽取题目(见附件6),并结合对本门课程教学设计进行阐述和答辩,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五、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安排分三个阶段:

1.  学院选拔(324日—410日)

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在院内开展预赛推荐活动,选拔出优秀教师参加学校竞赛。原则上,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教师人数的20%

2.  竞赛阶段(411日—422日)

根据申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设计文案进行网络评审确定入围决赛名单。举办现场竞赛,专家对教学演示和现场阐述进行评审打分。

3.  培训示范(423日—615日)

获奖教师完善教学设计,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设计和教学论文撰写、教学示范等进行专题培训,选择优秀教学设计、教学论文进行校内经验交流或示范,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赛。

六、奖项设置及政策

1. 评选奖项: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学校可根据学院申报情况调整奖项,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参赛获奖选手的奖励、教学业绩考核加分等规定,可参见《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1373号)、《“一方制药”奖教金评选办法》(浙中大发〔2014122号)等文件。

七、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单位遴选并做好选手推荐,将教学设计纸质版一式4份、加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563381053@qq.com,于411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有关竞赛要求及相关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安排,联系人:严春红,电话:86613728;有关培训工作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安排,联系人:龚婕,电话:86633148

 

附件:

1.  教学设计文案评审参考标准

2.  教学设计文案参考模板

3.  现场教学演示评审参考标准

4.  关于召开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师发展论坛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第一轮通知

5.  关于召开第一届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青年教师教学设计大赛的第一轮通知

6.  教师综合素质测试题目

7.  2016年校级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汇总表

 

 

 

 

 

 

教务处

工会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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