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完善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系统中2021-2022-2学期课程考核方式、级制、课程成绩比例等模块的设置,现就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请各教研室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8〕141 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71号)文件,根据各课程教学大纲填写《2021-2022-2学期课程成绩模块设置汇总表》(见附件1),具体设置要求已在表中具体说明。
二、各教研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开课部门教学秘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成绩比例分项、成绩比例分项级制由开课部门教学秘书完成系统设置(操作说明见附件2),填报系统开放至2022年5月12日(周四)17:00。考核方式、总评成绩级制由开课部门汇总审核无误,《2021-2022-2学期课程成绩模块设置汇总表》纸质、电子各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需教学院长(或开课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学院(或部门)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1700716@qq.com;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需保持一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周四)17:00。
三、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联系人:来丽丽,联系电话:86613728,办公室:滨文校区23655。
附件1:2021-2022-2学期课程成绩模块设置汇总表
附件2: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课程成绩模块设置操作说明(教学秘书版本)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