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校本教材建设质量,根据《关于开展校本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第一批优秀校本教材立项项目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校本教材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一批优秀校本教材(详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1.Ⅰ类校本教材:属于自编教材,教材内容要有明显更新和完善,具有一定创新性,且已完成教材样稿达到出版要求,或已经签订出版意向。
2.Ⅱ类校本教材:属于出版教材,目前已经出版或正在出版。
三、验收安排
由各学院组织,相关教材负责人填报《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教材验收表》,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其中支撑材料可以包括教材使用单位或学生的评价意见、出版合同等。学校将对验收进行审核,并公布验收结果。
四、上交材料
1.《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教材验收表》,签字盖章后纸质稿一式三份;
2.《校本教材验收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纸质稿一式一份;
3.正式出版的教材需提供封面、主编信息页、版权信息页、目录、复印件1套;未出版的需提供讲义电子稿1份。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验收报告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 563381053@qq.com。
联系人:严春红 联系电话:86613728
附件:
1. 第一批优秀校本教材名单
2.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教材验收报告
3. 校本教材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