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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工部、图书馆、动物实验研究中心: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教材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07]163号)选优选新的要求征订教材。
2.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所有下学期任课教师认真填报附件征订单(12个字段,不得空缺):开课学院、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书号、教材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教材教师数、班级名称、年级、预定人数、教材等级。字段格式严格按附件征订单举例示范。其中“书号”为教材的唯一身份,必须准确填写。“教材等级”填写教材封面上印制的冠名全称,如: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不得简写为“规划教材”;省部级或行业重点、优秀教材也请填报冠名全称。自编教材或讲义统一填写在“教材等级”栏,字样为“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同时将“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电子版交教学秘书。
请教学秘书在汇总时,计算出同本教材分散在各班“教材教师数”,将总计数填写在该本教材出现的第一行,即为教师所需该教材的总数。
3.原则上不予征订目前尚未出版的书。如有必须请上交一份承诺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写明原因、预出版时间,承诺下学期开学前到书,在征订单的“出版时间”栏备注上述情况。配套教材不予征订,如有需要,请自行解决。
4.全校征订单后续到达仁卫图书发行站后,该站即向各出版社征询教材需订数量,将出现个别教材版本已更换或无书不印(库存已无该版教材且不再印制)的情况回告给我校。回告需请教学秘书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明示更换教材,发行站将继续跟进再征订;若经考量确定目前确无可更换别的适用教材,需采取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给学生,则统一界定为教材变更为讲义,学院需统一出具一份变更说明,并承诺确保在开课前完成复印或打印,发放到学生,杜绝开课还未到位的情况发生。变更说明经任课教师和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学科备案。上述回告一般有2-3轮,届时均会挂网正式通知,请各教学秘书予以关注。
完表后务请各学院仔细对照教学任务核对征订信息,要求同年级、同专业、同门课程的应使用统一版本的教材,下学期开课的课程所需教材不要遗漏。核对无误后请教学秘书将征订单、必须要征订尚未出版的教材承诺说明书纸质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连同征订单电子版,以及需印刷的自编教材或讲义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学工部就业办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图书馆、动物实验研究中心请根据上述要求,填报征订单并按时报送。
征订单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周五)
联系人:严春红,电话86613728,5633810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