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不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省 “十三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校级一般项目申报以学校本科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导向,围绕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文化素质培养、国际化教育等,特别是我校一流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工作实际开展研究。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广、有较强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项目,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申报选题可参考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报类型和对象
本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类型为一般项目和医(护、技)协同专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1.校级一般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分校本部和滨江学院设立,拟立项70项,其中校本部49项,滨江学院21项。学院、系(部)按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按拟立项数分配表(附件2)向学校推荐。后续浙江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校级重大招标项目将从该类项目中遴选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目前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含课程思政教改专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且至多可参与3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个。
2.校级医(护、技)协同专项
该类项目主要面向医疗、护理、医技等承担学校本科理论课程教学的临床教学基地一线人员(3所直属附属医院除外),拟设校本部10项,每个学院限报3项。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向学校推荐。后续浙江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校级重大招标项目将不从该类项目中遴选申报。
目前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含课程思政教改专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且至多可参与3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项目管理
1.校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万元/项。经费由学校设立专项卡,立项后一次性全额拨发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校级医(护、技)协同专项经费由基地自筹。
2.每个立项项目应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验收要求。项目所在单位应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监督与反馈。专家评审会不得少于3位专家,其中1人应为本学院外专家。学校将依据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确定下年度的配额。除学院以外的教学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申报项目委托高教研究所评审和验收。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所有项目申报者须填写《申报书》(附件3、4),报所在单位批准。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评选,确认该项目和项目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并签署推荐意见。
2.材料报送。推荐的《申报书》纸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汇总表(附件5、6)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周二)。
联系人:严春红
联系电话:86613728
邮箱: 563381053@qq.com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教改一般项目拟立项数分配表
3.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5.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