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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上半年校本部和滨江学院省教育厅、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9日 17:0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上半年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年及以往年份立项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

二、验收办法

1.省教育厅教改项目、校本部重大招标项目和滨江学院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验收工作。

2.涉及学院的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和各类专项(除国际教育专项),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学校最终审核。

3.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机关及其他教学单位(体育部、图书馆和动物实验研究中心等)的项目委托高教研究所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4.国际教育专项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验收标准参照附件10,汇报会要求至少有1名校(院)外专家参加,鼓励多个部门(学院)联合组织汇报会,并将汇报会专家名单和汇报时间及时报送教务处。学校将抽查各部门汇报情况,并形成审核意见。

三、验收标准及材料

本次结题验收标准及应提交的材料要求均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87号,附件10)所规定的为准,每一类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省教育厅教改项目及校级教改重大招标项目

1.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交相应的《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2/6/7),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各1份。

2.相应的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4/8/9),加盖学院章的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各1份。

3.项目结题纸质支撑材料1套,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项目的特色及创新情况、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学生受益面及受益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2)公开发表的论文。

3)能反映和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

4.无法及时完成研究任务,或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等需要作重大调整、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校级教改其他项目

1.《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7),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各1份。

2.相应的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8/9),加盖学院章的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各1份。

3.项目结题纸质支撑材料1套,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内容要求同省教育厅教改项目及校级教改重大招标项目。

2)理论类研究项目需附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3)能反映和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

 

四、其它

各相关单位请413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材料交下列相关联系人。

教学科联系人:严春红,邮箱:563381053@qq.com,电话:86613728

高教研究所联系人:沈又纲,邮箱:1244385620@qq.com,电话:86613767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5.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6.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7.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8.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9.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10. 浙江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8年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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