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适应2017年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需求为目标,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文件精神为指引,结合我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年”和课堂教学改革中的重点任务,围绕优势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和MOOC课程应用等方面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进一步推动我校互动课堂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专业内涵和竞争力,促进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项目申报分为A(综合改革类)、B(专业建设类)和C(课堂教学类)等三类,其中:
A类项目是指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用型专业建设、校本教材评估、实践基地建设、基层教学组织评估,MOOC课程应用、优质示范课程建设、互动课堂方法创新等方面,可以分为重大招标项目A1类和一般项目A2类。
B类项目是指围绕专业(含实验示范中心、校外实践基地)的基本建设、特色发展、自我评估与标准化建设开展的专项改革研究,分为重大招标项目B1类和一般项目B2类。鼓励各专业,尤其是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优势专业、新兴特色(国际化)专业和应用型专业等可联合多个教学单位申报。
C类项目是指围绕课堂教学改革中自主学习和分层分类等两方面内容开展的专项改革研究,包括C1类和C2类。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面向一线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原则上,目前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且至多可参与3个项目。
四、立项方式、名额及资助经费
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采取“评选+推荐”的办法评审。
1.重大招标项目:A1类和B1类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分别立项10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评选推荐,每个单位每类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2个(见附件1),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定择优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其中立项后按0.5万元/项拨发启动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发后另一半经费。A1类项目统一由学校经费资助,B1类项目由专业建设经费或专业所在学院自筹经费中资助。
2.一般项目:A2类、B2类、C1类和C2类项目采用备案制,共立项190项。A2类、C1类、C2类由学校按教师人数和历年立项完成情况,下达申报限额(见附件1),B2类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自设研究主题,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申报,经院内评选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5个。建设周期为1年。A2类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学校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按0.1万元/项给予经费补助;B2类项目通过验收后,由专业建设经费或所在学院自筹经费给予补助;C1类和C2类项目由负责人自筹建设经费,项目通过验收后,择优推荐为下一年度滚动项目。
五、项目管理及验收标准
本年度A1、B1类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公开答辩和评审择优立项;A2类、B2类、C1类和C2类项目由各学院(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评审会,其中除各学院以外的教学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申报项目委托高教研究所评审。请各单位在组织各类项目推荐评审时,也积极开展交流、答辩,提高立项水平。各类项目经立项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按相同要求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验收。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作如下规定:
1.项目一经确定立项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书》,由所在单位组织开题报告会,会议记录交教务处。
2.项目由学校组织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者,申请人2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改项目。
3.各教学单位要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对学校列支资助的项目给予1:1的经费配套,其余项目按要求拨发资助经费,并协助做好对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学校将依据各教学单位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确定下年度的配额。
4.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要求注明“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资助”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注明者结题时不予承认。
5.立项项目要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成果要有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项目验收时基本要求有:
(1)每个项目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各1份;
(2)理论类研究项目应有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篇,应用类研究项目应提交1份可供推广应用的教学改革模式或模版;A1类、B1类项目验收时应提交二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篇,如果为应用类研究项目,发表论文期刊要求可适当放宽。
(3)C1类项目须提交自主学习指导手册和学生学习反馈表,以及能体现自主学习改革实施过程或成果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C2类项目须提交能体现分层教学改革成果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必要教学过程材料。
六、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者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报所在单位批准。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该项目和项目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并签署推荐意见。
2.材料报送。推荐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一份,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严春红,联系电话:86613728,电子版材料发送到Email: 563381053@qq.com。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
附件:1.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3.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