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校级教改项目,优化工作规程,自今年起每年安排2次结题验收工作,上半年在4月份,下半年在10月份。请各项目负责人合理规划进度,认真开展研究,切实提高绩效。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以部门验收为主,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验收汇报会。重大招标项目和机关、图书馆、体育馆和实验动物中心、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等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汇报会。
2. 2013年和2014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可申报本次结题验收。
3.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附件1)的要求进行结题工作,准备结题验收材料。
4. 验收提交材料: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必要的支撑材料1套。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落实学校政策、践行教学创新的重要途径。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验收工作,鼓励部门交叉或联合组织汇报会,促进相互交流,并做好会议记录。
各相关单位请于4月15日(周五)前完成验收工作,将验收会会议记录、通过验收的结题纸质材料及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严春红,邮箱:563381053@qq.com,电话:86613728。
附件: 1.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
2.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 校本部验收汇总表
5. 滨江学院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