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10号)要求,结合我校《关于开展2017下半年校本部和滨江学院省教育厅、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9月4日已发),为确保各类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如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校本部、滨江学院2013年、2015年获批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具体验收办法及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17下半年校本部和滨江学院省教育厅、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其中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格式可参考两个通知中的任意一个。
2.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报批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
三、其它
各相关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交教务处。联系人:严春红;邮箱:563381053@qq.com;电话:86613728。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浙江中医药大学2013年、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未结题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